虽然神猴的律师并没有发挥太大的功能,但这事神猴毕竟上心了。
于是,在第二天我专门去了东坑一趟,亲自向神猴表达了感谢,并支付了一笔律师费。
神猴这个人爱财胜过一切,在他心中,只有寥寥几个人的地位超过了金钱。
很荣幸,我成为了其中一员。
礼物他收了,但钱没要。
对于这些感情,是真是假都好,我都没有太放在心上。
因为我知道道上的法则,压根没有什么无缘无故的好,神猴这么帮我,肯定有白毛鸡的授意。
而白毛鸡这么做,是笃定以后有用到我的一天。
说白了,道上关系更像是做买卖,有些东西是先给钱再用,而有些,则是先用再付钱。
我明显是属于后者。
......
因为覃三江的‘超友好’举动,在以后的半月时间里,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九曲打理场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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