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回立法会可是不敢再磨蹭,即便有磨蹭王者司马光的加入,在大庭长的指导下,他们很快就拟定出一部动员法。
这部法拟写出来后,富弼、司马光他们是既觉满意,又觉惊讶,因为他们没有想到,这小小一部动员法竟然写了三十多页纸,要是再写下去,都快赶上之前的《宋刑统》。
因为整个过程,都是张斐提问,他们解答,一问一答,越写越多。
这里面包括战时的交通管制条例、粮食管制条例、生产管制条例,以及战时契约条例。
又包括征用、征召、使用、修理、储藏、消费、迁移、转让,等等。
其中最最最重要的特点,就是契约。
所有的一切,都必须要以契约为凭证,而契约都是规范好的。
假设你要征召民屋,你就必须带着那份强制性契约,去让百姓签字,然后直接征用。
战时契约条例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